針對土壤污染防治現狀,湖北省再出重拳聚焦綠色發展,結合湖北省實際制定了全國首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規——《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》(以下簡稱條例),聚焦土壤污染預防、關注農產品產地及居住商業等用地土壤環境保護,定下了土壤污染防治規矩。
經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,2月1日,《條例》獲大會高票表決通過,將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《條例》從準入方面作了嚴格規定: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制定禁止新建、改建、擴建污染土壤環境的生產項目名錄,并限期淘汰嚴重污染土壤環境的工藝和設備,關閉不符合產業政策的污染企業;各級環保部門重點加強對土壤污染高風險行業企業的監測、監控和監督檢查。
為真正實現源頭預防,《條例》還規定依法對土壤污染高風險行業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強制審核,建設項目土壤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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