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上海匯滬實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》
環保措施落實說明
寶山區環境保護局:
上海匯滬實業有限公司項目環評報告表于2014年11月獲得寶山區環境保護局以滬寶環保許 [2014]779號文的批復同意。目前該項目建設已完成,已在網上向社會公示項目環保措施落實情況?,F對項目申請環??⒐を炇?。
一、項目概況
1、項目名稱和性質
l 項目名稱:上海匯滬實業有限公司項目
l 項目地址:上海市寶山區滬太路8188弄133號東側廠房
l 建設單位名稱:上海匯滬實業有限公司
l 建設項目性質:新建
l 租賃上海古山有色金屬有限公司東側1幢單層廠房,建筑面積 2300 平方米
l 總投資 1500 萬元,其中環保投資 30 萬元;
2、環評文件審批
表1 環評文件審批情況一覽表
序號 |
項目名稱 |
環評編制單位 |
批復單位 |
批復文號 |
批復時間 |
1 |
上海匯滬實業有限公司項目 |
寶鋼工程技術集團有限公司 |
寶山區環保局 |
滬寶環保許 [2014]779號 |
2014.11.21 |
3、項目主要內容(包括主體工程及配套設施)
表2 項目主要工程建設內容
類別 |
驗收內容 |
備注 |
|
主體工程 |
聚乙烯醇粉生產線1條 |
不涉及化學反應 |
|
膠粉生產線1條 |
|||
公用輔助工程 |
依托廠區現有的供水、排水、供電、道路、綠化等設施,以及與工程配套的通訊、消防等設施。 |
||
環保工程 |
廢氣 |
粉碎機出料、篩分機出料、攪拌機進出料處的含塵廢氣,分別由集氣罩收集后經3套布袋除塵器分別處理后,匯總到一根排氣筒從15m高空達標排放。 |
|
廢水 |
納入市政污水管網排放,最終由城市末端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。 |
||
固廢 |
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。 一般工業固廢主要為除塵灰收集后作為原料返回生產線加以利用。 |
||
l 主要產品名稱、設計生產能力和實際生產能力:
表3 主要產品一覽表
序號 |
名稱 |
年產量 |
1 |
聚乙烯醇粉 |
540噸 |
2 |
膠粉 |
360噸 |
l 主要原輔材料一覽表:
表4 主要原輔材料一覽表
序號 |
名稱 |
消耗量 |
來源 |
貯存量 |
1 |
聚乙烯醇片① |
540t/a |
外購 |
160t |
2 |
聚乙烯醇粉末① |
324t/a |
自產 |
20t |
3 |
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粉末② |
36t/a |
外購 |
20t |
5 |
液氮③ |
300m3 |
外購 |
15m3(槽罐) |
本項目使用的原材料均為外購的新產品,不涉及回收再生物資。
本項目涉及化學品理化性質如下:
① 聚乙烯醇(摘自聚乙烯醇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):
分子式:[C2H4O]n CAS NO.:9002-89-5
性狀:常溫下固體 相對密度:1.31~1.34(結晶體)
溶解性:不溶于石油醚,溶于水。
燃爆危險:可燃。
閃點(℃): 無資料 引燃溫度(℃): 410(粉云)
爆炸上限%(V/V): 無資料 爆炸下限%(V/V): 125(g/m3)
健康危害: 吸入、攝入或經皮膚吸收后對身體有害,對眼睛和皮膚有刺激作用。
毒性:無資料
② 羥丙基甲基纖維素(摘自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):
分子式:C8H15O6–(C10H18O6)n–C6H15O5 CAS NO.:9004-65-3
性狀:常溫下固體 相對密度:1.39
溶解性:溶于水。
燃爆危險:無資料
閃點(℃): 無資料 引燃溫度(℃): 無資料
爆炸上限%(V/V): 無資料 爆炸下限%(V/V):無資料
健康危害:對眼睛和皮膚有刺激作用。
毒性:無毒
③ 液氮(摘自液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):
分子式:N2 CAS NO.:7727-37-9
相對密度:28
燃爆危險:不燃,無燃爆特性。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物理爆炸危險。
健康危害:接觸凍傷,吸入可引起缺氧窒息。
毒性:無毒
l 主要設備一覽表:
表5 項目主要生產設備
序號 |
類別 |
設備名稱 |
數量 |
單位 |
1 |
生產設備 |
粉碎機 |
2 |
臺 |
2 |
混合攪拌機 |
2 |
臺 |
|
3 |
篩分機 |
2 |
臺 |
|
4 |
封口機 |
1 |
臺 |
|
5 |
環保設備 |
除塵系統 |
3 |
套 |
l 工藝流程圖:
1. 聚乙烯醇粉生產工藝:
說明:聚乙烯醇片經粉碎、篩分出細粉末即為產品。粉碎過程中需要向機腔注入氮氣進行冷卻,粉碎過程密閉。粉碎后粉末送入篩分機,轉運過程中產生一定粉塵。篩分過程密閉,篩得細粉末直接出料,稱重包裝,粗粉回粉碎機重新粉碎。
2. 膠粉生產工藝:
圖2 膠粉生產工藝流程圖
說明:聚乙烯醇粉為自產,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粉為外購,送入攪拌機,攪拌機密閉運作,原料攪拌均勻后出料,稱重包裝。
注:本項目工藝均為單純化學品破碎、混合攪拌等物理處理,不發生化學反應。
二、環保設施概況
l 環保設施
廢氣治理:
①聚乙烯醇片粉碎后轉移至篩分機時,產生一定揚塵,建設方已在工位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含塵廢氣,經1臺布袋除塵器凈化后匯入總管從廠房樓頂的15高排氣筒排放,除塵系統風量4000m3/h,凈化效率不低于99%。
②聚乙烯醇粉末出料時產生一定揚塵,建設方已在出料口上方設置集氣罩收集含塵廢氣,經1臺布袋除塵器凈化后匯入總管從廠房樓頂的15高排氣筒排放,除塵系統風量4000m3/h,凈化效率不低于99%。
③膠粉進料、出料均產生一定揚塵,建設方已在該2處產塵點分別設集氣裝置收集含塵廢氣并匯合后通過1臺布袋除塵器凈化后匯入總管從廠房樓頂的15米高排氣筒排放,除塵系統風量4000m3/h,凈化效率不低于99%。
顆粒物排放濃度均符合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》(DB31/933-2015)相應排放限值標準。
廢水治理:
本項目廠區內已雨、污水分流。無生產性廢水,生活污水排入廠區污水管道,經格柵井過濾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,最終進入石洞口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。
固廢治理:
1.職工生活垃圾分類袋裝,置于現有垃圾房內,定期由環衛部門清運,送往垃圾填埋場填埋。
2.各生產線除塵系統得到的除塵灰成分為生產原料,產生量約13.23t/a,分別收集后全部返回相應生產線,進行利用。
企業對產生的固廢100%處理處置,符合《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》相關規定。
噪聲治理:
本項目生產設備均采用低噪聲設備。建設方已對粉碎機、篩分機、攪拌機、風機等產噪設備進行了合理布局,盡量遠離廠界。并采取基礎減振(設備與基礎間設置減振器)、隔聲(車間設置隔聲窗、隔聲門)。通過上述措施企業已確保廠界噪聲晝間符合《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(GB 12348-2008)晝間3類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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